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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5, 2011

滿百

真沒想到,念個博士搞的跟當兵一樣

最後一個quarter了,目前拼命跟論文奮戰中,也不是太困難但就是要好好坐下來把它寫完。很多雜七雜八的事,真的跟當兵快退伍有點像,最怕的就是心情太放鬆,一個不小心沒注意到什麼事情,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最後這一百天更要小心,步步為營啊。

老兵八字輕,平安退伍最重要。

Sunday, January 2, 2011

種族種族國家國家

有個朋友的朋友從國外寄的卡片和禮物被寄到了泰國Thailand後才被轉回台灣Taiwan。他把此事post在facebook上,很多人義憤填膺地回覆他的post。大部分人是抱怨很多人不知道台灣在哪而且有何不同。

我好像也遇過幾次類似的事情,大部分是搞不清楚台灣跟大陸的區分。我的做法很簡單,如果他願意聽,我會耐心一點解釋這段歷史給他聽;如果只是寄個信買個東西,就是跟他說 "they are different." 就好了。

當被戳到痛處或是最脆弱的地方,再和善的狗狗都會轉頭咬人,刺蝟會張開身上的刺 - 這是動物的本能反應。心理上也是一樣,如果被講到心裡最脆弱或是最沒自信的一個點的時候,我們就會張牙舞爪地去反擊 - 不管人家是有意還是無意。

外國人真的很難理解近代亞洲到底發生了些什麼劇變,就像我們永遠不懂為什麼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一天到晚在加薩走廊開火;為什麼伊朗政府這麼討厭美國政府;為什麼在歐洲提到猶太人還是個禁忌話題;為什麼炸彈客一直攻擊印度北部。

多一點耐心解釋,少一點劍拔弩張。也許慢慢有一天所有人都會了解我們經歷的故事。

Saturday, January 1, 2011

康有為很屌

今天適逢中華民國一百年,這一百年來整個中國(廣義中國,千萬別政治化)走得搖搖擺擺。早上看到了陳文茜在聯合報上發表的一篇文章,特別有些感觸。

百年思索/陳文茜:百年煙火 花落誰家?

第一個大感想就是有關康有為。

從小到大,歷史課本裡面總是說國父這個偉大的華僑在檀香山創立同盟會然後武昌起義,反正所有人都這樣說,好像講久了這也就變成真理了。康有為,梁啟超的老師,歷史課本裡只提到他跟國父不對盤,後來也被清廷處決(?)。看了陳文茜的文章才發現,吔,原來國父也不是那麼神,登高一呼所有當時的知青就決定一起推翻滿清。

原來當時全中國也不只國父一個強者,原來這一切都是經過很多的討論,很多的辯論,最後因緣際會「湊巧」成就了國父的理論。其中康有為竟然提出的是「君主立憲」!從以前國立編譯館就告訴我們滿清十惡不赦,腐敗至極,只有推翻才有未來。而且他也提醒了國父以中國的體制實行民主政治,必會造成更多戰爭。嘿,一百年前就有人看到了現在的情況。

其實我自己覺得中國這個民族有一種奴性的民族性,自由民主是必然的道路,但是到底怎樣的方式才是最適合我們的呢?直接copy歐美的民主就好像要我穿美國的衣服一樣,手臂合了胸部不合,腰合了屁股不合。台灣的民主也許還在學習的過程,但肯定的是過度的自由反而是另一種集體罪惡。現在我覺得已經自由過頭了。「君主立憲」我還真是從沒想過,不過這已是不可逆反應,不知如果當時走那條路現在會怎樣?(這聽起來好像韓劇的「宮」的劇情)

第二個感想就是學者與政務官的差別。

國父很屌,前幾天重新看他的建國大綱,發現這個人真是有遠見有理想,把一個幾億人的大公司從無到有,到未來幾十年的藍圖都畫出來了。康有為也很屌,當時在清廷擔任政務官,真正在執行政策。我猜想康有為提出這樣的想法也是因為他實際有行政經驗才會看見國父的論見的問題吧!國父的思想真的非常理想化,除非他的公司裡全部都是高知識高道德份子才有辦法達到吧!學者就是學者,跟實際執行果然還是有差距。

第三個感想就是我們的歷史教育真是該檢討。

最近連續看了幾篇文章,發現歷史不該只是「背」而已,而是有許多分析歸納思想在裡面,這是科學。但是我們的教育卻只希望我們趕快背背了事,分數考高一點比較重要。歷史考卷裡會出現的題目不外乎

Q: 黃花崗共埋葬__個烈士? A. 36 B. 48 C. 72 D. 96

但是光從國父決定革命這件事就有太多討論的面向。康有為,身為一個清廷的政府官員,為什麼會支持改革?他當時身邊發生什麼事讓他堅持改革但是卻要保留帝制?當時支持他的還有誰?除了康有為和國父外還有什麼別的聲音?

如果當時不要硬要我背那麼多西元數字,能夠教我們更多的分析,也鼓勵學生用不同的角度看課本裡的歷史,我應該會很愛歷史吧!

最近這幾天一直看到一些重提當年辛亥革命的文章,不知道那些革命先烈們看到現在的中國(廣義),會不會後悔自己當時的決定呢?

Monday, March 8, 2010

單純的自私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什麼事情走到了極端,就會傷到人。到底自私的界線在哪,只有自己的心最清楚吧。

這件事情得從我的室友H小姐說起。一開始找他當室友是因為前室友的推薦,加上他也看起來很有禮貌懂分寸,於是找他當了室友。這篇文章的重點不是在抱怨室友,但是我想所有有室友的人差不多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吧!我自己的經驗是甜蜜期大概三個月,之後陸續會發現兩人在生活習慣上的歧見,我是覺得只要不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能忍則忍,家和萬事興。

H小姐並不是個壞人,是個認真念書的乖小孩,那有什麼問題呢?話說他的問題真是讓我開了眼界。他只要看到廣告紙或是他沒看過的紙放在餐桌上,不管我要不要,他一律丟掉;但是廣告紙掉在地上他從來不會看到,所以也不會撿起來 -- 這我有實驗過,有一張廣告紙掉在地上,我故意不撿起來等他撿,但等了兩三天我實在受不了了自己撿起來拿去丟掉。客廳的落地窗只要人不在家一定要上鎖,不鎖還會被他質問;但是廚房旁邊人家可以一翻就進來的窗戶他從來不關也不鎖,好像是隱形的窗戶一樣。其他的事蹟包括鑰匙插在門上、鍋子放在爐子上沒關火、永遠看不到滿地的咖啡漬等等等等。

說也奇怪,但他房租一定不會拖,需要找人修理東西他也會打電話,平常也不太吵鬧(除了有事情找你之外)。讀computer science讀久了,遇到這種無法用公式模擬的情形我很容易就會getting crazy。但經過幾次我幫他拔下門上的鑰匙還給他,他露出錯愕與OMG的表情之後,我歸納出了一個結論 -- 他不是故意的,他是真的看不見他看不見的東西!

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這種傾向,但是太嚴重的時候就變成了自私。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沒存有害人的想法,我稱之為「單純的自私」。

我最近要搬家,因為極渴望擺脫有室友的生活還有也不想再被綁約,但我現在的住處得綁約到六月底,我對H小姐也有口頭承諾到六月底。朋友的建議是直接婊他,想辦法解約搬家讓他自己想辦法,畢竟他已經造成了我許多麻煩。但我秉持著「意義係三小?恁爸只知道義氣!」的精神,總覺得這樣遺棄他很過意不去。於是我拿了一個學校宿舍的offer,問他願不願意搬進去。當然這個offer也不全然為他,也是幫我自己可以合法解約,但,天底下有哪個室友這麼好,搬家還會幫你找房子?!

我自認為我已經仁至義盡。現在的住處會住到也必須付房租到三月底,但那個學校宿舍3/12就可以搬進去。故事來了,有一天他忽然開始熱心的跟我說他3/12那天就會搬走,然後我可以有半個多月自己住這邊,這樣多好多好;然後隔天又跟我說我們的apartment move-out inspection可不可以在他搬走前或當天做。意圖很明顯,他想付房租到3/12了事。

我想他的腦袋應該沒有靈光到可以害人的地步,但是什麼事情完全都只想到自己不會想到別人。沒存有害人的想法就不會害到人嗎?「未央歌」裡面有一個段落我一直很喜歡,主人翁之一的大宴對小童說:「可是人做事到這一步還不夠。比方說你心上不願意叫他難受,你就該往沒壞心之外再加點好心。用點心思做人吧!如果你本心並沒有想叫人難過。蓄意不算成功,成事才算成功。」

不過我也不會是省油的燈,至少也在美國打滾幾年了,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經歷,所以在一開始有解約的盤算的時候,就開始沙盤推演和翻出所有rental agreement仔細閱讀,當然H小姐必須付完三月房租,不然我大可把她掃地出門。

我一直嘗試在自私與保護自己間,尋找合適的界線。

「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中,所以你們要機警如同蛇,純樸如同鴿子。」 -- Mt 10:16

Tuesday, February 16, 2010

三十而立

我三十歲了耶。好像做夢一樣。想我媽三十歲的時候已經是右手牽著一個左手抱著一個小孩,我實在還是無法想像自己變成那樣的一天。

以前課本或是老師翻譯孔子說的「三十而立」的時候,印象中好像都是翻成「三十歲時該成家立業」。這幾年越來越有些感觸,我覺得「三十而立」的「立」,對我來說反而比較像是「認清和確立自己的目標和價值」。

既然都三十歲了,那就來個期中檢討好了。「認識自己」這項功課聽起來簡單基本,但是實際上我卻覺得是最困難的一件事,而且大概一輩子都得繼續。生活中常常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最後都還是得回歸到基本的「我是誰?我想做什麼?我能做什麼?」,然後推翻以前自以為的答案,然後再一次這個cycle。

這兩年對我來說算是一個很大的一個轉捩點。以前的自我認識,好像比較多是在認識「我有什麼」,比方說發現到原來自己有這樣的潛力,或是原來面對這樣的壓力我也可以撐過去。可是這兩年,我卻感受到很多的「無能為力」。想要努力工作卻提不起勁,想要想出個好的idea卻又想不出來,想要當個好女兒陪爸媽但又想要努力賺錢。原來我也是這麼軟弱與不足。

我面對自己的軟弱,好像一直都是偏向用比較嚴厲的態度來督促自己,一直不斷的驅使自己往更好的方向前進。但我現在卻有一點質疑這一點,因為這麼做的某種程度來說,也是種逃避。一看到自己的軟弱或不足就急著鞭策自己往前進,因為不想停留下來看到不想看的東西。

我好像應該要多給自己一點鼓勵和讚美,這些軟弱也是我的一部分,能好好的擁抱自己才能夠去擁抱別人,不是嗎?

至於未來,說實在我最近是非常迷惘。應該還是很害怕要面對真實的社會吧。但長期來看,我確定我不會一輩子做工程師研究員或是待在industry,現在有一些想法,但是可能得看時機而決定該怎麼走。這時候忍不住慶幸自己不是男人,沒什麼社會壓力。不過話說就算再怎麼躲,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現在當務之急就是得開始面對job interview。人生嘛,就把它當作是一種體驗,以後也許也不容易再有吧(自我安慰ing...)。

祝我三十歲生日快樂。我的生日願望:長皺紋沒關係但是也要長智慧;燃燒生命去愛別人之前先愛自己; NO FEAR。

Saturday, January 23, 2010

離別練習曲

人生每個階段似乎都得學些不同的技能。年輕一點的時候得要學會融入人群,怎麼交朋友,怎麼表現自己,怎麼impress別人;現在發現似乎開始得學習怎麼離別,怎麼放手。

還記得大二那年第一次自己飛到美國,好像被剝了一層皮一樣,在機場跟當時的男朋友依依不捨,哭得梨花帶雨,出了海關還打電話給他哭著說「我不想去了我不想去了」。當時他在電話另一端也被我弄的哭哭啼啼。26歲那年飛到美國唸書,從高雄出海關,我沒讓我爸媽看到一滴眼淚,表現出堅強的樣子,讓他們覺得我很開心要出國唸書。但是我小女兒的個性仍然藏不住,在候機室裡眼淚止不住的劈哩啪啦一直掉,但當時的男朋友正在當兵,我只好打電話找朋友哭。那時候的我已經不敢像20歲的時候那麼明目張膽的哭給別人看了,只敢躲到角落默默啜泣。

到底為甚麼這麼難過?現在飛機這麼密集,想回家就回家,一樣都是飛過太平洋,不就跟從台灣飛到蘭嶼差不多嗎?後來明白,原來都是因為不捨。捨不得爸爸媽媽,捨不得家裡的老狗,捨不得朋友,捨不得那些我愛的人事物。我曾經跟朋友講過,我覺得到國外生活就好像是到另一個世界開始一段新的旅程,簡單來說就好像死了一樣,得要結束一段生命再開始另一段生命。現在每次回台灣都還會有類似的感覺:覺得在美國的一切都好像一場夢,很不真實。

這樣飛來飛去幾次,終於漸漸開始習慣。說是習慣離別,不如說是習慣忽略。學著強迫自己去忽略那些眷戀的目光,學著去忽略那些不捨的情緒。以前B狗還在的時候,每次看到他那個眷戀的眼神,我的心都像刀割一樣;這次回美國前,我發現我不敢正眼面對我爸媽的臉,因為我也看到了一樣的眼神。

不捨歸不捨,回到一開始的論點,人生到了盡頭,終還是需要放手。中間的一切一切,似乎都是在讓我們練習離別。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次的離別又很不一樣。從出國以來,我都是一個人在承受著這種離別的情緒,但這次不同了,因為我知道有一個人在另外一邊等著我。就好像是另外一邊也有我的家人在等我回去,在那個世界也許故事跟在台灣不一樣,但是我不是一個人,不是只會失去擁有的東西,而是能夠去開創和得到新的東西。

雖然沒有經驗,但我在想,如果在面對人生的盡頭的時候,也知道有愛我們的人在另外一個世界等著我們,會不會也能夠更勇敢呢?而且總有一天,所有愛我們的和我們愛的人,也都會在那頭團聚。附上B狗跟奶奶的合照一張,相信他們現在在天國裡面也是這樣開心的笑著!


Friday, October 30, 2009

夏威夷之雜想

哈,我現在在夏威夷。很低調的跑到夏威夷來,因為畢竟是在大家都在工作的時候跑出來渡假,低調點才是王道XD。來夏威夷的原因呢,一方面是我覺得該給自己一些賞勵(for我之前所有的努力),一方面是好不容易終於跟Tina喬出同一個時間可以一起出來玩,我們可是一直喬時間喬了一年多呢。雖然心裡有些罪惡感,但想一想,其實就把它當作是畢業旅行吧,接下來要能這樣vacation,大概也要三年以後了吧。(遠目)

我們這次的行程主要是大島Big Island六天和歐胡島Oahu三天。夏威夷很棒,但是來玩一定要有燒錢的準備,不然玩的會不盡興。大島主要是自然風景,最酷的就是他們的火山。我和我朋友Tina這次住在火山裡面的B&B民宿兩天,那個B&B實在是有夠酷,整間的純美式小木屋都是我們的,主人是個藝術家,佈置的非常有個性。Volcano National Park也是非常酷,我們走進去火山口看1959年爆發的痕跡,走在乾掉的熔岩上,還有晚上去看正在爆發的熔岩流進海裡,非常特別的經驗。唯一的殘念就是沒去到天文台,大島上的星星真的很美,好像沙子撒在天空一樣,如果用他們的望遠鏡看一定很難忘。

Oahu主要就是待在Honolulu。Waikiki海灘真的是一絕,沙灘已經被過度使用,可能San Diego的沙灘也不太會輸他,但是外面的飯店、渡假村和購物街,真的是讓我整個迷失*__*海灘的話可能得要去遠一點人煙稀少一點的沙灘會好很多,但是waikiki真的是購物天堂阿~(口袋裡的子彈不夠,看的到卻吃不到,殘念阿)

這幾天雖然玩得很累,但是卻覺得好像反而真正休息到了。前一陣子真的太累了,疲勞不斷累積的結果就是整個很倦怠。希望回去以後可以恢復以前的元氣*^_^*,而且有鑑於我的倫敦遊記始終沒出爐,趁我在夏威夷的時候趕快先寫個大概,真正的遊記不知會等到何時。

題外話,這幾天聊天聊了很多,有一點點有趣的感想。前一陣子有一個朋友跟我說,你真厲害,之前背叛你或是誤解你的朋友,你還可以繼續把他們當朋友來對待。我當時的回答是,朋友一場嘛,沒甚麼好計較的。

我這幾天有一個更完整的想法。

恨一個人能恨多久?愛一個人可以愛多久?人生很短,相對於我腳下踩的火山,相對於我眼前看到與世隔絕的生命演化,人生不過就是一粒沙。恨他五十年吧,然後能怎麼樣呢?甚麼也不能作。與其把力氣拿去恨一個人,為甚麼不把力氣拿去好好愛一個值得我愛的人?我們ideally也不過只有那50 something years可以在一起,雖然我們仍然敵不過生命的滾輪,但是至少有一個人是因為我而開心的。人生,不值得花在恨一個人上面。

以上是潔寶亂七八糟的想法at Honolulu, Hawaii。。。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活著

最近很愛看水瓶鯨魚的文章,特別對他的一段話很有感覺:「世界上最心酸的,不是我不會再談戀愛,而是喪失義無反顧的力氣去愛。」

這一年多來,我變了很多。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人情冷暖,我學會開始提防別人,學會不要去相信永遠,我想說這樣以後就不必再說「我以前好傻好天真」之類的話。因為知道痛了,所以開始怕痛,開始自我隔離,想要保護自己不要再受傷,不要再痛。可是我的心也漸漸冷了,開始麻木沒感覺,也或是我拒絕去感覺。

直到最近,我遇到了一群好朋友,不見得是最近才遇到,有些是因為我寫了blog才更認識我的好朋友。我很幸運能有這些好朋友,是因為你們,我找回了互相信任的感覺,能夠放心的去相信一個人是件多幸福的事。也因為有你們,漸漸的我發現我的心原來還是熱的,原來我還有能力去愛去感動,原來那個純真率直、勇往直前、熱情洋溢、越挫越勇的潔寶一直都還在。我曾經以為再也回不去了。

在我去英國前,有一個我在高一的同班同學忽然聯絡上我,我們那時很要好,中午都一起吃便當,但是後來因為分組的關係,我們就此失聯。當他寄email給我的時候,我真的好開心。他在這些年來一直有在留意我的動向也一直在找我,直到現在才聯絡上。知道有一個人,既不是我的親人也不是我的男朋友,卻能偶爾想起我,想知道我在那裡做甚麼,過的好不好,還有甚麼事情能比有這樣一個朋友更開心的呢?

如果今天要我在友情和愛情中擇其一,我絕對會竭盡所能保留友情。愛情有時是個緣份,不能強求,但朋友是一輩子的,人生中能遇到幾個知己呢?

Friday, October 2, 2009

不。爽。。。

在男女關係裡面有幾種面貌。

有一些人是瘋子。瘋子自以為是,根本不認識一個女生就敢自己下定論一定可以得到手,把女人當什麼?不是每個女生都那麼好把,更別提一個年紀已不小的輕熟女。如果他的狩獵技巧純熟精湛,懂得遊戲規則,長的又相貌堂堂,我可能還會甘願讓他把一下;如果是想要來練習,他這個高射砲未免打太遠了。連自己射程多遠都搞不清楚還想要把人?

有一些人是傻子。傻子總是默默付出,做了一大堆事就只為了讓那個女孩開心。可是男女關係是互相對等的,有時候過多的付出反而是會造成對方困擾。不拒絕不代表欣然接受,只是不想讓這些傻子傷心,不想最後連朋友都當不成。敗犬女王裡面有一個論點我是贊成的:「男人騙自己通常是不想讓自己傷心;女人騙自己通常是不想傷別人的心。」

有一些人是呆子。呆子裝聾作啞,明明做了球給他卻裝作沒看到,還要再把球做給別人。是真的不想打還是假的不想打?還是不敢接我的球?還是是真的呆看不出來有做球?還是我也是個傻子?我要真是個傻子,也會是個有原則的傻子。我的等待是有期限的,期限過了,呆子就繼續當你的呆子吧,傻子就再也不會繼續傻了。

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人生啊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真希望我的人生可以不要這麼精彩。

本來想說應該可以稍微喘口氣,好好念點書充電一下,但今天老師把我找去office,開始談做thesis proposal的事。他的意思是,我如果能夠早點找到post-doc的工作,就不必留在這耗時間,反正做的事情都一樣。

時間真是不等人啊!覺得昨天才剛到美國的呢,傻傻的什麼都不懂,今天我就得開始正式面對job market,開始要努力的組織自己的人脈,找funding,寫grant。嗚~老師我還不想離開你啊(地上打滾~)

跟他談完以後心情其實是不好的,不好的原因應該是因為心慌慌,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就像是小時候我爸教我騎腳踏車,第一次要鬆開手的時候那種心情,很害怕,但也知道這是早晚的事。總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但是真的有準備的好的一天嗎?還是這就是人生呢?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我在倫敦天氣晴

感謝大家的關心,經過這幾天在倫敦的流浪,我已經迅速恢復到心花怒放的mode了*^^*。

倫敦真是一個有趣的城市,他在我心中的排名目前跟紐約是不相上下,很有的拼喔。我很喜歡這種城市fu,因為我討厭開車或花很多時間在交通上(這是針對一個人旅行的情況,兩人或以上 is another story),在大城市裡我可以搭地鐵轉來轉去趴趴走,也可以散步到要去的地方過程決不會無聊,因為永遠有很多有趣的人事物在旁邊。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我覺得走在大城市裡面非常有安全感。因為城市裡人很多,每個人都忙著自己的事,沒人會管我在幹麼,也沒人會注意到我;我可以像一個遊魂一樣,從我的小小世界裡面去觀賞他們的世界。

不喜歡被觀看被監視一直是我性格中很大的死穴。換個角度來想,應該也是因為我太在意別人的眼光,才會這麼恨別人的眼光吧?

這次來倫敦,本來計畫想做的事情最後都沒做,像是看表演、去jazz club、還有have a luxury English afternoon tea,這些行程通通被我投資到一件Zara的大衣上了,哈哈。不是我在說,這邊賣的大衣和外套都好好看,不像在San Diego,好像除了A&F、Hollister、AE外沒甚麼別的選擇,走在路上都可以猜出來女孩子身上的外套從那買的。可能是因為SD也不太需要甚麼大衣吧,但是我這個大衣是為了我12月去義大利開會買的,是個好理由吧,哈。講這麼多好像都是在找藉口,但是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來,我重視衣>食>樂。

一個人旅行,最開心的地方就是行程完全是隨性,缺點也是因為太隨性了,常常會不小心就睡到自然醒XD。我大概有規劃每天的大方向,但是實際在走的時候,就是隨性而至。如果有幾個景點都想去,讓我傷腦筋開始煩惱,那就寧可通通都不去,或是就選一個讓我當下覺得最舒服的行程,just follow my heart and my feeling。旅行的意義,對我來說,就是可以當個旁觀者,因為不屬於這個地方,也就不會在意他的缺點,只會去欣賞他的優點;因為不是原來的自己,也就不會在意自己的缺點,自然而然也會看到自己的優點,對自己好一點。

明天一早就要離開了,現在要快去睡覺,明天如果也自然醒就麻煩了XD。我的遊記會陸續出爐。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金瓜石

不小心在網路上逛一逛,晃到了緩慢民宿Adagio Spa。有點擔心他們在奮起湖的民宿是否仍然安好,於是點進去看了看。他們在金瓜石也開了一家緩慢民宿囉,一樣是有肯園芳療師進駐,能在那邊做SPA按摩,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緩慢民宿-金瓜石: http://www.theadagio.com.tw/adagio_pic.php?location=2&language=1

其實我想講的是,看著金瓜石的照片,沒想到我的心竟然還會隱隱作痛,腦中滿是我們去金瓜石的影像和記憶。我以為我已經完全抽離了,但是看來還是沒有完全康復。

Tuesday, August 4, 2009

瑜珈 & 游泳

我的主要運動項目一直在改變,不過大致上一段時間裡面就會固定有一樣主要的運動。來美國之前的主要運動就是練拳,太極只是一個大家比較可以接受的稱呼,這個以後有空可以寫好幾篇文章。來美國以後主要就是游泳和瑜珈。

在台灣的時候我就已經有在練瑜珈,只是不是主要運動。我覺得我很幸運不管在練拳或是瑜珈都遇到了好老師。我在台灣的老師是新竹瑜珈協會的日金蘭老師,他真是我到目前為止見過最棒的瑜珈老師,我在美國三年尋尋覓覓都再找不到像他那麼融會貫通的Yoga master。最喜歡他的地方是,他能夠把瑜珈的posture融會到中醫的經脈理論,每個pose每個flow都有他的目的,而老師也能夠很精確的點出關鍵,也有一些他自創的pose能夠幫助學員有效率的動到某些經脈。同時也強調瑜珈是身心靈的修行,在鍛鍊身體的同時也是在鍛鍊心靈。

在美國找瑜珈老師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瑜珈分好多派,以前日老師都不會講這些,我也贊成不需要講這些東西,因為如果能夠清楚知道每個pose的意義和所對應到的經脈,任何派系都是萬流歸宗,都是一樣的。我在美國練過Vinyasa, Ashtanga, 直到最近的Iyengar,我才又遇到一個與日老師可匹敵的Yoga master, Arturo Galvez。他也是學校裡面yoga teacher training program的老師,喜歡他的地方跟日老師很像,就是他很清楚知道每個pose的意義和運動到的地方,也是不會拘泥於傳統的posture,比方說為了要讓我們知道延伸脊椎是甚麼感覺,他就會自創一些動作讓我們感覺,直到他滿意為止。他當然不懂中醫理論,但是他對posture的解釋就是由肌肉和骨頭和平衡著手,我有感覺似乎可以把這些西方的解釋和東方的經脈理論連結在一起,只是實在懶得去深究。

美國人很愛把他們的運動科學加入所有的運動,西方的運動就算了,他們對東方的運動也是用類似的邏輯,像是武術和瑜珈,他們多多少少還是會強調肌肉鍛鍊 -- 沒有強壯的肌肉作甚麼運動都沒辦法突破。所以每個瑜珈老師的肌肉線條都很漂亮,不會像我們印象中鍊瑜珈的都身材很好很瘦,他們還是有肉有小腹可是都"很"結實。

最近發現瑜珈和游泳真是我維持身材的好朋友,一個幫我局部鍛鍊肌肉和伸展,一個幫我訓練心肺功能和整體雕塑,一陣子沒作任何一樣就會渾身不對勁。我還一直想要嘗試重量訓練,只是覺得一個人作有點無聊,也想要去學跳舞,哈,第一個目標是學肚皮舞,希望可以變得妖媚一點*^^*,可是這個會跟鍊瑜珈時間衝突,等我那天厭煩瑜珈了可能會去報名個一期試試看吧。

Monday, July 20, 2009

我需要一公升的眼淚

我的毅力果然很不持久,一晃眼就是一個月沒有寫文章了Orz

不過這次不能怪我,前兩個禮拜我的眼睛腫起來,去檢查了才發現我的乾眼症已經很嚴重了,嚴重到眼睛腫起來,而且還有點blurred,很不舒服。所以現在我盡量減少電腦的使用量,不工作的時候盡量少用電腦。

這幾天已經好很多了,所以準備開始繼續維護我的部落格--我絕對不可以「倒格」!好多文章想寫啊,像是去Montreal的遊記,潔寶很忙系列,還有在美國看眼睛的第一次體驗。

Wednesday, May 27, 2009

親愛的,你怎麼不在我身邊

我們家有一隻老狗,名叫Baby,別名逼寶貝、逼狗、逼老爺、劉德華(狗醫院的醫生都這樣叫他,取其意為「越老越帥」),年近十九,快修煉成仙了,我想等他涅盤那天應該是會飄走吧?!(遠目)

他也是我這輩子最要好的朋友

上禮拜六跟我爸媽Skype,我媽特地抱著逼狗來給我看,他躺在我媽懷裡軟趴趴的一直打瞌睡,我媽把他搖醒一下看看我,然後眼睛又閉上倒回去,那時候心裡其實好心疼,早知道這天早晚會到,而且他真的很老了活的也很辛苦,但還是很捨不得。我媽抱他來的原因是,聽說他上禮拜在醫院休克,醫生幫他灌氧氣,在醫院吊點滴吊了五天才抱回家。現在他大概一天會睡個23小時,只有一個小時是醒著為了吃東西(這真是他跟我最大的共同嗜好阿)。

我也跟媽媽聊到他的後事。其實我很想把逼狗的骨灰跟爺爺奶奶的擺在一起,不用真的擺在一起,只是希望在他們旁邊,撒在那邊的花園的土裡也好,只是希望逼狗能夠跟爺爺奶奶永遠在一起。這個想法可能有些困難,因為一堆有的沒的的習俗之類的,我想大概做不到吧(真的很討厭那些習俗)。

講完以後心情真的很差,可是竟然想不到有誰(或打電話沒人接)可以讓我發牢騷講逼狗的事。

我愛的人,我沒辦法陪在他們的身邊;愛我的人,也沒辦法陪在我身邊。這是我這幾年最大的損失和遺憾。

Saturday, May 23, 2009

青春的小鳥

前幾天赫然發現頭上出現了一根白頭髮。本來想說拔掉就好了,沒想到一把頭髮撩起來,竟然又有其他三根白頭髮在大剌剌的跟我say hello!這一切讓我瞬間意識到我的青春的小鳥已經在離我遠去...

唸書唸到PhD從來沒長過白頭髮,我想這一次一定是因為感情困擾才長的。我這個人很奇怪,忙工作的事情都很ok,或是說工作上的事情都不會讓我覺得很操心;但是工作以外的事情總是很容易讓我分心或煩心,例如說搬家、處理家人的事或是朋友或是感情上的事情,不是說不喜歡get involved(我一向很熱心!),而是反而很容易想很多擔心很多,這些事情又不像寫程式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這幾天忙翻,一直會忙到下下禮拜。也就是說「潔寶很忙Part3」即將出爐,呵呵,我也很期待。出爐的那天就是我這半年苦日子解脫的那一天。

Tuesday, April 7, 2009

When I was 22 years old...

小時候寫作文都是「我的志願」、「我長大後要做什麼」,沒想到一眨眼我已經在想當年了~(茶)

最近我合作的教授希望收一個學生,希望我可以跟他聊聊,但後來發現那個學生的問題不是在想多了解研究方向或是advising style,而是男朋友不想念PhD而且不想離開Wisconsin,他自己也很害怕跑到加州來,於是這個輔導個案就交給了我的labmate。

這種問題真是令我傻眼。但是我labmate倒是很能理解,他們美國人都是大學一畢業如果要念PhD就申請PhD,所以大部分第一年的學生都是22歲。當時他要自己來San Diego的時候也是很害怕,也不想離開她男朋友,也是跟我的指導教授談了很久,我老師也是心理輔導了好一陣子他才敢來。

我想想,當時我來的時候也很害怕,但是既然要做的事情,再多不捨都是自找的,哭一哭眼淚擦乾就繼續走,好像就是這樣。而且如果我的指導老師連這種事情都要管,我反而會覺得怪怪的;但是在美國,這種事情好像是很正常的。

我labmate的解釋是,他們當時都只有22歲,而我來的時候已經是26歲了,所以對很多事情的想法都不同。

我22歲的時候在做什麼?那時候的我敢來嗎?會不會也是一樣的呢?

大四的時候好像就是忙研究所的事,然後作息不正常把眼睛跟胃給搞壞,再來就是跟男朋友黏在一起,還有已經跟著在lab做事了。當時說真的我還真沒有勇氣出來,很多人鼓勵我出來,但是我都有很多理由,講實話真的是有一半是因為男朋友。所以好像也不能太苛責他們,現在的這種瀟灑可是經過歲月的淬鍊才造就的!!

Saturday, April 4, 2009

我懷念的

想寫這篇文章已經好久了。

這幾天終於可以開始聽描述分手後的心情的歌,比方說「我懷念的」或是「可惜不是你」之類的。這樣應該表示我差不多好了吧?!

已經半年多了,我得承認,其實蠻傷的。傷心難過都只是一時,都還只是皮肉傷。內傷最難治。我療傷的方式就是把自己關起來,不讓別人碰自己也不去碰那個傷口,讓他慢慢復原。

把自己關太久,心也會被封閉起來。我注意到自己最近的改變,變的不再像以前那樣的容易相信別人,變的不再像以前那樣的對愛情勇敢、無畏無懼,變的對任何關係都失去了信仰。

幾年前,我可以勇敢的去爭取我認為我們可以一同成長的伴侶,就算知道未來會有很多變化也無所謂,就算知道會分隔兩地也可以勇敢的說「讓我們一起努力看看」。但是現在的我會怕。不是害怕分隔兩地,而是害怕那麼的努力最後還是要面對那個與一開始的美好形成強烈對比的不堪。我於是變的躊躇不前、優柔寡斷,因為這樣,在這段時間裡也或許傷了一些人的心。

現在想寫這篇文章,其實是覺得差不多該是個整理自己、正式告別的時候了。傷口差不多癒合了,是時候做復健了。講出來應該是復健的第一步吧。

標題用「我懷念的」是因為聽了這首歌,忽然很有共鳴。「想念」通常是還可以得到的,「懷念」通常是指已經回不去的。



我們當然沒那麼戲劇化,又不是拍電影。裡面最有感覺的一段歌詞是

誰愛的太自由 誰過頭太遠了 
誰要走我的心 誰忘了那就是承諾
誰自顧自地走 誰忘了看著我 
誰讓愛變沉重 誰忘了要給你溫柔

裡面的你跟我沒有特別指誰,兩個人都適用。每個人聽到我們分手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When? Why? Who? 以上的歌詞基本上回答了這些問題。

當然沒有後悔經過這一段。最後一句歌詞也算是刻畫了我的心情

太愛了 所以我 沒有哭 沒有說

Prologue


前幾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忽然發想要來寫blog。從來就不習慣把自己攤在陽光下大辣辣的給別人看,也不喜歡跟別人分享自己很私人的想法,除非是很信任的朋友。

可能最近受到比較多挫折吧,也被迫面對很多的挑戰,有一些感想,也有一些想法,但是平常也沒有什麼時間或是對象可以好好講(嚴格來說我是懶得講),或是用英文很難講,於是萌生了寫blog的念頭。自從有了這個念頭以後,我已經收集了好幾個ideas準備來好好發揮,希望我可以堅持下去!!三分鐘熱度也是我的缺點,不太持久XD

另外一個動機是,有些話可以講一遍就好,這個倒是很吸引我。

目前一切都還在摸索中,期待看到我完工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