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我在倫敦天氣晴

感謝大家的關心,經過這幾天在倫敦的流浪,我已經迅速恢復到心花怒放的mode了*^^*。

倫敦真是一個有趣的城市,他在我心中的排名目前跟紐約是不相上下,很有的拼喔。我很喜歡這種城市fu,因為我討厭開車或花很多時間在交通上(這是針對一個人旅行的情況,兩人或以上 is another story),在大城市裡我可以搭地鐵轉來轉去趴趴走,也可以散步到要去的地方過程決不會無聊,因為永遠有很多有趣的人事物在旁邊。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我覺得走在大城市裡面非常有安全感。因為城市裡人很多,每個人都忙著自己的事,沒人會管我在幹麼,也沒人會注意到我;我可以像一個遊魂一樣,從我的小小世界裡面去觀賞他們的世界。

不喜歡被觀看被監視一直是我性格中很大的死穴。換個角度來想,應該也是因為我太在意別人的眼光,才會這麼恨別人的眼光吧?

這次來倫敦,本來計畫想做的事情最後都沒做,像是看表演、去jazz club、還有have a luxury English afternoon tea,這些行程通通被我投資到一件Zara的大衣上了,哈哈。不是我在說,這邊賣的大衣和外套都好好看,不像在San Diego,好像除了A&F、Hollister、AE外沒甚麼別的選擇,走在路上都可以猜出來女孩子身上的外套從那買的。可能是因為SD也不太需要甚麼大衣吧,但是我這個大衣是為了我12月去義大利開會買的,是個好理由吧,哈。講這麼多好像都是在找藉口,但是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來,我重視衣>食>樂。

一個人旅行,最開心的地方就是行程完全是隨性,缺點也是因為太隨性了,常常會不小心就睡到自然醒XD。我大概有規劃每天的大方向,但是實際在走的時候,就是隨性而至。如果有幾個景點都想去,讓我傷腦筋開始煩惱,那就寧可通通都不去,或是就選一個讓我當下覺得最舒服的行程,just follow my heart and my feeling。旅行的意義,對我來說,就是可以當個旁觀者,因為不屬於這個地方,也就不會在意他的缺點,只會去欣賞他的優點;因為不是原來的自己,也就不會在意自己的缺點,自然而然也會看到自己的優點,對自己好一點。

明天一早就要離開了,現在要快去睡覺,明天如果也自然醒就麻煩了XD。我的遊記會陸續出爐。

2 comments:

  1. 唉呀... 我還沒想好要怎麼回上一篇,潔寶的好心情就回來啦XD

    身為一個人旅行的專家(嗚嗚...都沒人陪我去玩),其實我還是最喜歡兩個"一個人"旅行。白天輕輕鬆鬆各自活動,晚上回來有人分享心情,還省點旅館錢^^

    也是隨性,不過我還不能做到你的瀟灑,時常會興奮的自然早起...也許我還是個小學生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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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來你前腳離開英國
    我就到了
    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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